購房者在房產中介購買二手房時,不少人會碰到這樣的情形:由于工作原因貸款不便,或對于房貸業務較為生疏,因而將房屋貸款委托至房屋中介。雖然不少品牌中介力推服務取勝,但仍有不少民眾向易貸中國反映,有不良中介暗藏手段,通過代辦房貸,牟取不良利益。究竟不難看出,代辦貸款確實存在一定的疏漏,而一旦購房者馬虎對待,也許會在不知不覺中形成無謂的財產損失。
以上海為例,目前房屋中介收取的傭金普遍為1%-2%不等,如果以成交較為集中的70平米左右兩居室來看,中介傭金往往能夠達到1.5-3萬元左右,從單筆成交情況看,利潤已算豐厚,但如果個別不良中介仍依靠代辦貸款獲得額外利潤,則難免讓人匪夷所思。究竟這些貸款圈套,有哪些表現形式?易貸中國指出,常見的不良中介代辦貸款貓膩,主要集中于三種方式,購房者需保持警惕,盡可能避免。
貓膩一——“購房者房貸審核未過,需由中介聯絡擔保”
經了解得知,這種情形發生的概率較大,為不良中介的慣用伎倆。購房者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后,中介公司員工為購房者去做貸款資信審核,而隔日卻謊稱購房者審核未過關,不符合房貸借款人資格,并建議購房者通過中介公司來做擔保(或通過中介公司下設擔保機構),以此確保盡快獲貸,而其間,中介可以收取不菲的手續費、擔保費、評估費、公證費等,不少購房者并不知其中蹊蹺。
出招:如若購房者確實需要中介代辦貸款,在中介為其進行完貸款審核后,應當由中介出具相關銀行的審核證明,如無法提供,不良中介上述說法則站不住腳,購房者大可視其為浮云。
貓膩二——沒有蓋章的“貸款未成,合同解除”協議
有購房者闡述了自己的遭遇,由于其對自身資信信心不足(多集中于低收入、或疑似信用記錄不良者),簽訂居間合同時害怕因貸款失利承擔高額賠款給中介和賣家,于是與中介員工簽訂了另一份“”如未成功貸款便解除合同協議”,而中介員工往往會稱該協議具備效力,只簽署自己姓名,并無公司公章,一旦事后出現法律糾紛,這份“補充協議”的效力極為有限,一定程度上無法代表中介公司意愿。
出招:在信貸緊縮形勢下,購房者房貸失利的概率顯增,補充條款的正規化就顯得尤為關鍵,應在合同中明確就該事項予以約束,切記,不要指望一紙沒有章印的紙頭能讓人安枕無憂。
貓膩三——代辦房貸之余,還能提取公積金?
個別不良中介利用購房者貸款急切的心理,用購房者的資料(或假資料)向銀行申請貸款,隨之卷款潛逃,此類事件此前曾引起軒然大波,隨著面簽制度的早已落地,這種情況大可避免。甚至,有中介稱可以幫購房者提取公積金,利用偽造的虛假合同瞞著申請者從公積金賬戶提取現金,結果同樣是人間蒸發。雖然這種情形發生的概率在當下已經微乎其微,但知道其中緣由,對于借款人并無壞處。
出招:隨著金融對接體系的逐漸完善,很多問題已經可以做到盡然防范,但謹慎之心仍不可無,特別是對于自己的賬戶信息、個人私密資料等,切不要輕易告知他人,以免讓自己財產受損。
防貓膩——購房、申貸應穩妥走好每一步
其實,對于不良中介的貸款貓膩,在有所認知的情況下,做到正確的購房及貸款委托,仍舊可以讓借款人的貸款購房事宜事半功倍。在此,易貸中國對廣大購房者提供合理建議如下:
第一,盡量選擇較為大型、口碑較好的房產中介國房,如委托對方貸款,需作出書面正式協議;
第二,貸款資質審核后,中介傳達審核結果后,應出示相關機構的書面審核憑證,口說無憑;
第三,在需要通過中介提供的擔保機構進行擔保時,應尋求監管部門對收費情況予以核實,查明水分。
小心駛得萬年船,特別是在貸款購房這樣的“大事件”上,確保每一步穩扎穩打,才是制勝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