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為上市開放式基金 上市開放式基金(英文名稱:Listed Open-ended Funds,簡稱:LOFs)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發行并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上市開放式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除了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如銀行營業網點)申購之外,還可以在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各證券公司營業部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認購。上市開放式基金上市后,投資者可以在所有深交所會員證券營業部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按撮合成交價買入和賣出。投資者還可以通過跨系統轉登記,實現通過銀行等代銷機構申購贖回與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買賣兩種份額交易方式的轉換。
二、基金發行、交易、套利 1、基金發行:投資者通過交易所市場、銀行間市場同時進行認購,其中,交易所發行認購僅為一次性或有限多次性,銀行間市場具有持續性,且交易所的發行價格和銀行間的價格相同。這與目前開放式基金的只通過銀行間市場發行不一樣,多了一個交易所的發行渠道。
2、交易:投資者通過上述銀行間市場進行申購贖回,也可在交易所交易。注意,在交易所交易不改變市場份額。另外,基金份額可以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之間進行轉托管,這樣,投資者就可以從一個市場轉到另一個市場進行交易。
3、套利:通過在銀行間和交易所之間的轉托管,投資者可以在這兩個市場之間進行套利交易,從而使得基金凈值和價格差別不會太大。具體套利方式如下:
(1)如果交易所市場交易價格高于基金單位凈值。
a,投資者可以在銀行間市場申購基金,申購價格為基金單位凈值。
b,投資者同時在交易所市場賣出基金,賣出價格高于基金單位凈值。
(2)如果交易所市場交易價格低于基金單位凈值。
a,投資者可以在銀行間市場贖回基金,贖回價格為基金單位凈值。
b,投資者可以同時在交易所市場買入基金,買入價格低于基金單位凈值。
三、關于費率 通過柜臺(場外)認購LOF的費率與一般的股票型開放式基金類似。而通過交易所(場內)認購的費率將主要由各具有代銷資格的券商自行決定(很可能參照股票交易甚至封閉式基金的交易費率),這在很大程度上低于柜臺認購方式的費率。因此,欲購買該基金的投資者出于節省認購費用的考慮,將更傾向于選擇交易所認購方式。
進一步講,若認購期間,各券商設定的費率介于柜臺認購費率和交易所買入費率(參照封閉式基金的交易費率)之間,則投資者還可以選擇更低的費率方式(交易所交易方式)通過各券商席位買入(像買賣封閉式基金一樣)。
但是,有一點需要注意:通過交易所買入的前提是交易所必須有賣出該基金的投資者。若沒有賣出,則無法買到。而通過認購方式進入,由于認購基金的最終端是基金公司,此時無需賣出者即可進行。
另外,購買LOF,除了考慮上述費率因素之外,還有其他重要因素需要考慮,如基金公司旗下基金的歷史業績,基金經理的歷史表現,市場指數走勢預期等等。這與一般的開放式基金的購買原則沒有差別。
四、關于套利 LOF套利涉及的費用:LOF套利機制需要投資者將基金進行跨市場的轉托管(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之間),這涉及到一些費用,盡管費用是較低的。參見附表。
LOF的上市時間及一般交易規則:一般地,LOF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開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LOF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額凈值;且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自上市首日起實行;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或其整數倍;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人民幣;
LOF的套利機會分析:LOF上市首日的開盤價將主要基于兩點因素,一是LOF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二是對市場的預期。若預期市場未來上漲,即預期該LOF未來的凈值仍將上漲,則其上市價格將是高于目前基金份額凈值的,反之,將低于基金份額凈值。但由于套利機制的存在,預計市場價格和基金份額凈值之間將永遠維持著較小的差距。否則,當兩者的差距擴大到套利機會出現的時候,投資者將進行套利,結果就是迅速恢復兩者之間的較小差別的均衡狀態,最終失去套利機會。之后,隨著投資者對市場和LOF本身凈值的預期的不同,套利機會重新出現,經過套利運作后,LOF的價格和凈值再次達到均衡。
五、LOF帶來的影響 LOF,是開放式基金,嚴格來說不是一種新產品,而只是利用了證券行業的網絡優勢,實現了基金銷售渠道的變革。這也是其與現有的開放式基金的不同之處。盡管LOF設計了"套利"機制,但對投資者而言,在現有開放式基金的背景下,其給市場帶來的實際意義并不是非常明顯。而且,持有人套利是要付成本的,成本問題不容忽視。實際上,LOF的受益主體更多是在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銀行、證券公司、結算公司、交易所等參與方。可能也正是這個緣故,國外該類基金的數量也較少。比如,澳洲交易所:1998年10月推出,截至2003年11月底只有7只類似產品;德國法蘭克福交易所:2000年4月首次掛牌2只,截至2003年11月底,已有24只類似產品,總資產規模也只有44.4億歐元。
而且,與市場看法不一致的是,我們認為,LOF的推出與"封轉開"并沒有直接關系。我們以為,在法律障礙清除之后的今天,"封轉開"的實施主要取決于市場時機的是否好轉,在市場向好的過程中逐步解決這個歷史遺留問題是值得期待的。而這與LOF的設計要點沒有關聯。
另外,LOF的推出,也不能解決封閉式基金的高折價率問題。我們以為,封閉式基金高折價的內在原因是基金凈值的"變現"存在著流動性風險,如某封閉式基金"現在"的凈值為1元/每份,若要"現在"變現(凈值轉換為現金的過程),則一般會出現凈值變現的損耗。盡管LOF設計了使基金凈值與價格趨于一致的套利機制,但這并不能降低上述凈值變現的流動性風險。當然,新發行的LOF幾乎沒有折價率的市場現象,可能給現有的封閉式基金帶來略微的示范效應。
LOFs是指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行并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
上市開放式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除了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如銀行營業網點)申購之外,還可以在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各證券公司營業部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認購。
上市開放式基金發行結束后,投資者既可以在指定網點申購與贖回基金份額,也可以在交易所買賣該基金。不過投資者如果是在指定網點申購的基金份額,想要在交易所上網拋出,須辦理一定的轉登記手續;同樣,如果是在交易所網上買進的基金份額,想要在指定網點贖回,也要辦理一定的轉登記手續。
因此,LOFs本身就是開放式基金,只是和此前的開放式基金相比,增加了可上市交易這一特性,是一種交易方式創新。和傳統開放式基金相比,LOFs有很多優點:
1、交易方便
目前投資者買賣不同基金公司的基金手續十分繁瑣,投資者每次購買不同的基金就需要辦理一次開戶手續,而且開戶手續復雜。LOFs的出現則可以讓投資者像買賣股票和封閉式基金一樣買賣開放式基金,一個股東代碼卡就代替了原來五花八門的基金賬戶。
以前國內銷售開放式基金的代銷機構提供的都是面對面的柜臺式服務,效率較低,一次交易往往耗費1小時以上的時間,而與之相比,交易所的電話、網絡方式交易顯得更為高效。
另外,傳統的開放式基金從申購到贖回,收到贖回款最慢要 T+7日,而LOFs在交易所上市后,可以實現 T+1交易。
2、費用低廉
通過交易所買賣LOF的交易費用比較低,雙向交易費用不高于0.06%。而傳統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雙向費率一般為1.5%。
3、能提供套利機會
LOFs采用交易所交易和場外代銷機構申購、贖回同時進行的交易機制,這種交易機制為投資者帶來了全新的套利模式?投資者就可以從基金公司申購LOF基金份額,再在二級市場上賣出;如果二級市場價格低于基金凈資產,投資者就可以先在二級市場買入基金份額,再到基金公司辦理贖回業務完成套利過程。
當然,由于套利過程中進行跨系統轉登記手續的時間較長,加上手續費的存在,當一、二級市場的價格差異并不明顯時,套利行為可能并不能獲利。
4、可減輕基金公司的贖回壓力
贖回壓力一直是制約基金公司規模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基金管理績效。LOFs融合了開放式基金的自由贖回規模與封閉式基金可交易性規則,通過轉托管機制連通了場內交易系統與場外代銷系統,形成"可交易的開放式基金"和"可贖回的封閉式基金",對于基金公司而言,可以減輕開放式基金的贖回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