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投資哪一種證券? 投資者應按照本身所能承擔風險的能力及投資策略去挑選適合的證券。在作出投資決定前,可考慮上市公司的企業管理業績和增長紀錄等因素,并參考公司年報及其它公布。投資者必須時刻緊記的是 ─ 潛在收益愈大,潛在風險也愈高。換句話說,要承受的風險跟有機會得到的回報通常是成正比的。
2.投資者如何在香港證券市場進行股票買賣? 投資者如欲在香港進行股票買賣,需透過于證監會注冊的證券交易商來進行。若證券交易商是一名交易所參與者,其交易設備可直接接駁到聯交所的交易系統為投資者進行買賣。聯交所參與者的名單可于香港交易所的網站查閱。
聯交所歡迎所有海外的投資者。惟海外投資者于香港進行交易前,應遵守本身所屬國家或所在地規范國民于海外交易的規則與規例。
3.投資者于選擇證券公司時,應該注意什么? 投資者選擇證券公司時,可聽取親友或專業人士的意見,亦可直接向證券公司查詢,比較不同證券公司的服務及收費。不同證券公司提供的服務各有不同,收費亦各異,一些證券公司會為客戶提供深入的研究報告或投資意見或其它增值服務,收取的傭金可能相對地較高,另一些證券公司只代客買賣證券,并無提供額外服務,收費也可能相對地廉宜。某些證券公司可能只處理現金戶口買賣,而另一些證券公司則會提供全權信托戶口或俗稱「 展」的保證金戶口交易。投資者宜先衡量自己的投資及財務需要,然后才決定委托最適合自己的證券公司,開立現金或保證金戶口。
所有經紀均須向證監會注冊,他們須具備相當教育程度、經驗,以及良好的財政狀況及個人操守。他們并須在辦公室顯眼處展示證監會發出的交易商證明書。經紀必須為聯交所參與者方可直接代投資者透過香港交易所的交易系統買賣證券。現時聯交所大約有500名聯交所參與者,他們必須在其辦公室及分行的顯眼處展示聯交所參與者證明書或分行證明書。投資者如對聯交所參與者的身份有懷疑,可向香港交易所查詢。
4.投資者如何能得知其所委托的證券公司的財政是否穩健? 2000年3月6日起,關于監管經紀包括財政資源及操守事宜的工作已移交證監會 (香港的主要監管機構) 。
與其它注冊證券交易商一樣,聯交所參與者必須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下所制定的《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注冊人操守準則》。
5.開設證券戶口的程序如何? 在聯交所參與者的證券公司開設戶口時,投資者必須填寫開戶表格,并簽署客戶協議。有關客戶協議的基本內容規定(包括指定的風險披露聲明書),載于《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注冊人操守準則》。
由于客戶協議是對投資者具約束力之法律文件,因此投資者必須在確定所有資料均是真確無誤的情況下,方可簽署客戶協議。如果投資者有任何疑問,應征詢法律顧問的意見。
為保障本身利益,投資者應親身前往證券公司的辦事處辦理開戶手續。在進行證券買賣前,投資者應該知道證券交收的限期,計算傭金、利息和其它收費的方法。為保障市場的利益,證券公司亦可能要求投資者提供介紹書,或要求投資者經由現有客戶或證券公司相熟的其它人士介紹,以了解客戶履行買賣證券責任的能力。投資者亦可查閱載于香港交易所網站的《聯交所參與者及聯交所交易權持有人名錄》,以了解其所委托的經紀是否為聯交所參與者。
6.投資者于投資證券時除了要付出投資金額外,還需繳交什么額外費用? 假如投資者透過聯交所參與者買賣證券,需繳付之費用如下:
i)經紀傭金
由2003年4月1日起,經紀可與其客戶自由商議傭金收費。
ii)交易征費
由2006年12月1日起,買賣雙方須分別繳納每宗交易金額0.004%的交易征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