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型封閉式基金的產品設計主要交由基金公司自行研發,監管部門不會主動參與,但對于創新型封閉式基金的產品形態,監管部門也有一定的考慮。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市場的發展,股指期貨、期權等新興投資標的物在未來將不斷推出,開放式基金的自由申購贖回規則引致的資產組合高流動性和短期化運作特征與一些投資標的物中長期期限有一定沖突,但現有封閉式基金又存在一定的問題。監管部門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了創新型封閉式基金的發展思路。
“現有的封閉式基金在基金治理結構、投資范圍、投資比例限制、存續期限、交易手段以及費率方面都存在著一定的缺陷,”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胡立峰分析指出,“因此,創新型封閉式基金在設計上肯定是要揚長避短。”
盡管創新型封閉式基金尚未最終露出“廬山真面目”,但基于以上判斷,其大致輪廓已經隱約可見。
新型封閉式基金的創新可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完善基金治理結構,明確規定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時間,確保持有人大會能夠行使基金法賦予的權利。
二,創新型封閉式基金很可能將適度放寬投資限制,擴大投資標的物的選取范圍。
三,投資比例限制適度放寬。
四,可以設計成“半封半開”或其他創新交易模式,通過定期適度轉開放降低折價率,改善其流動性。
五,縮短存續期限。
六,降低固定費率,提高業績報酬,從而督促管理人勤勉盡職。
它的具體成型方案是:在期限上不得超過五年;在規模上,目前申報的基金公司大多將規模限制在40億份左右;在交易方式上,將具有半封閉半開放的特點,當持續折價率達到一定幅度,例如超過10%時,創新封閉基金持有人可以選擇贖回。
有關業內人士認為,一旦方案通過,則意味著停滯達5年之久的封閉式基金發行將再度啟動。
創新型封閉式基金的創新在哪些方面呢? 目前,創新型封閉式基金的創新主要涉及兩個方面:
一、基金存續期內,若上市交易后,折價率連續50個交易日超過20%,則基金可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轉換運作方式,成為開放式基金(LOF),接受投資者贖回申請。該內容被稱為“救生艇條款”。如即將發行的大成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即采用這一應對長期高折價率的措施。
二、結構化分級基金由兩級份額組成:優先級份額和普通級份額。兩級份額分別募集和計價,但資產合并運作,在法律主體上是同一基金。
兩級基金的根本區別在于分配權的差異,優先級份額享有收益優先分配權,滿足優先級份額收益分配后的大部分收益將分配給普通級份額。優先級份額的收益現金流將呈現相對穩定、持續的特點,其風險收益特征與低等級債券相似。普通級份額則通過對優先級份額基準收益優先分配權的讓渡,獲取較高比例的超額收益分配權,提高市場的投資參與度,從而更多地分享基金收益增長帶來的超額收益機會。
所以,分級基金在同時為穩健和進取兩類投資者提供資產匹配機會的同時,實現了封閉式基金市場價值的絕對增值。
創新型封閉式基金推出后的影響 (一)短期影響
1、不會造成投資者拋售現有封閉式基金
(1)現有封閉式基金機構投資者集中
現有封閉式基金的主要投資者是保險公司等機構持有人,且集中度較高。以某基金為例,三家大型保險公司持有基金份額接近基金總規模的35%;前20大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額占基金總規模的60%以上;僅最大一家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就占基金總規模的20%。據了解,其他封閉式基金的情況也類似。
一方面,現有封閉式基金2006年的凈值增長率達到104%,預計2007年也會有良好表現。機構持有人不會因為新型封閉式基金相對于現有封閉式基金具有優勢,就大量拋售現有封閉式基金而放棄收益。另一方面,機構持有人集中也導致基金的日常成交量較小。2006年全部54只封閉式基金每個交易日的交易量7億左右,與1只流動性較好的股票相當:個人持有人持有數量較少,不會產生大量拋售;機構持有人持有量較大,大量拋售的損失更大。
(2)新型封閉式基金的規模有限
擬推出的新型封閉式基金的預計規模在50億左右。按照數據分析,保險公司可投資于基金的金額接近3000億元,目前投資于封閉式基金的金額在600億至700億之間,還有較大的增長空間。因此,首只新型封閉式基金的推出不會導致保險公司必須賣出現有封閉式基金。
即使后續仍有產品推出,只要對發行節奏和發行規模予以適當控制,也不會產生較大影響。
(3)新型封閉式基金的投資者范圍不限于場內
現有封閉式基金的投資者都集中在場內。而新型封閉式基金除了吸引場內投資者參與之外,還設計了場外發行,引入商業銀行渠道的投資者,預計場外投資者將持有基金總規模30%-40%。場外投資者的參與將顯著緩解基金發行對現有封閉式基金的沖擊。
2、不會造成現有封閉式基金折價率擴大
業內人士認為,新型封閉式基金的推出不會導致投資者拋售現有封閉式基金,這就保證了現有封閉式基金的折價率不會因為新型封閉式基金的推出而放大。
此外,從國內外封閉式基金市場發展的實踐看,市場環境也是短期內決定折價率的重要因素。一般情況下,市場走強的階段折價率都會收窄。2006年,中國封閉式基金平均折價率為21.02%,比2002年到2005年的水平有了較大幅度下降,而從2007年上半年來看,現有封閉式基金折價率明顯收窄。
3、對即將到期的封閉式基金轉型有積極意義
2007年共有19只封閉式基金到期,2008年還有6只到期。這些基金如何實現平穩轉型,是一個引起市場各方高度關注的問題。據了解,保險公司等機構持有人對基金轉型的期望值越來越高,希望基金轉型能夠對現有封閉式基金的一些制度性問題有所改善;甚至表示,對于一些業績較差、轉型方案沒有新意的封閉式基金,有可能不會支持其轉型。
新型封閉式基金針對現有封閉式基金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解決思路。如果此類產品能夠在2007年上半年推出,對于即將到期的其他基金來說,可以充分借鑒新型封閉式基金的優點,探索多樣化的轉型方案,爭取投資者支持。
(二)長期影響
封閉式基金相比于開放式基金,具有獨特的優勢,有其生存和發展的空間。中國封閉式基金目前發展所遇到的困難,其根本原因在于現有封閉式基金設計存在問題。推出新型封閉式基金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有益嘗試,對于封閉式基金品種的生存和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1、有利于2008年之后封閉式基金的改造
2008年到2017年,還有28只封閉式基金將陸續到期。這些基金一般都是規模在20億以上的大型基金,它們能否順利改造直接關系到封閉式基金品種能否存在下去。在封閉式基金到期之后,老基金并不只局限于轉型為開放式基金,只要能夠對現有封閉式基金存在的問題提出妥善的解決方案,爭取到基金續期也是有可能的。推出新型封閉式基金將為改造2008年之后到期的封閉式基金,提供值得借鑒的思路和切實有效的方法。
2、有利于降低封閉式基金的整體折價率
中國封閉式基金高折價的根源在于基金產品設計存在問題。新型封閉式基金針對造成高折價的5個主要因素提出了解決方案,如果能夠順利實施,并成為封閉式基金的通行做法,將會對減少折價率發揮重要作用。業內人士預計,新型封閉式基金折價率控制在10%以內,是完全有可能的。
3、有利于扭轉封閉式基金規模縮小的趨勢
新型封閉式基金立足于解決封閉式基金的核心問題,為投資者提供了更為有效的投資工具,為市場提供了新的品種。隨著首只新型封閉式基金的推出,后續還會有其他封閉式基金產品跟進,封閉式基金的規模縮小的趨勢將會徹底扭轉。樂觀的情況下,有可能顯著促進封閉式基金產品的發展,實現封閉式基金規模較大增長和產品類型迅速豐富。
4、有利于爭取持有人對封閉式基金品種的認同
持有人對現有封閉式基金的意見集中在基金治理結構方面。新型封閉式基金通過每年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建立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協商解決基金運作事項的常設機制,提供了基金份額持有人監督基金運作的制度保障,是完善封閉式基金治理結構的有益嘗試。
5、有利于國內封閉式基金與海外封閉式基金接軌
新型封閉式基金借鑒了海外封閉式基金發展的有益經驗,立足于中國基金市場的現狀,在基金投資、治理結構、收益分配、轉型條件等多個方面,吸收了海外的成熟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