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目前上市交易的證券期貨主要為股指期貨,共三個品種(滬深300指數、上證50指數、中證500指數),十二個合約(每個品種又分別有當月合約、下月合約、次季合約、隔季合約)。
狹義的證券信用交易就是融資融券交易,它又稱為證券擔保交易。其中證券信用交易融資交易是指證券交易的買方以其自持證券為質押擔保,通過經紀商向證券金融公司融資借貸
證券現貨交易又稱“現期交易”,它是指交易雙方當事人以現持證券(現貨)和現有資金根據規定的交割交付方式,證券現貨交易即時進行證券交易的方式。
證券交易市場的職能和作用如何?從世界各國證券交易的實踐來看,證券交易市場職能有效的證券交易市場至少應當具有以下主要職能和作用。
依照我國的法律,證券交易是指當事人在法定證券交易場所,按照規定的交易規則,證券交易原理對依法發行的證券類產品進行買賣或權利交割的行為。
我國《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了一系列證券交易的限制性規則,其中證券交易限制性規則相當一部分僅為限制轉讓期的規定。
證券交易會在不同主體間產生法律關系,例如會在不同的投資者之間產生間接的買賣關系,證券交易法律關系會在證券交易所后臺與相關的證券經紀商會員間產生交割與結算關系等。但各國證券法學者通常僅僅關注證券經紀商(證券公司)與其簽約投資者之間的法律關系。
在證券期權合約首次上市時,交易當事人僅就該合約賦予的選擇權進行交易,在該證券期權合約行權期到來時,該交易當事人可以依證券期權合約購買它所代表的證券標的,也可放棄該選擇權。
證券期貨交易實質上是期貨合約保證金交易,證券期貨交易它是指證券期貨交易當事人對于上市的證券期貨合約進行交易,該證券期貨交易證券期貨合約在延期交割時,該期貨交易當事人將按照交割日的交易交割價格(及升貼水影響)收取或補足價差(即現金交割)。
狹義的證券信用交易就是融資融券交易,它又稱為證券擔保交易。其中融資交易是指證券交易的買方以其自持證券為質押擔保,證券信用交易通過經紀商向證券金融公司融資借貸
證券現貨交易的基本特征在于:(1)證券交易基本上是即時進行,證券交割與資金交付不發生隔夜孳息;(2)交易對象屬于實物交易,交易雙方不能以未來將取得的證券利益和未即期的資金進行交易;(3)證券現貨交易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賣空和信用交易,其風險控制與交易管理較為簡單。
我國現行《證券法》為適應現代證券金融交易的變化,在證券類產品以下幾個條款大膽地改變了我國原有證券法中的某些證券類產品強制性規則,盡管它們實際上僅僅為原則性規定
證券的本質在于其具有可流轉性,在于其可以合法、便利地交易轉讓;證券市場地位而權利證券化形式僅僅是實現其可流轉功能的手段。這是證券市場地位證券區別于債權契約,區別于合同文件,區別于不動產證書,區別于其他非證券化財產權證書的根本性特征。
依照我國的法律,證券交易是指當事人在法定證券交易場所,按照規定的證券交易交易規則,證券交易對依法發行的證券類產品進行買賣或權利交割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