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人工駕駛龍頭股有哪些,人工駕駛板塊概念股一覽表
日期:2022-07-08 15:56:32 來源:互聯網
事件概述
7 月5 日,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公告》指出,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自2022 年8 月1 日起施行。
分析與判斷:
國內首部L3 法規落地,開放L3 準入,明確事故權責認定。
1、明確L3、L4、L5 級自動駕駛認定:L3 即有條件的自動駕駛,是指自動駕駛系統可以在設計運行條件下完成動態駕駛任務,在自動駕駛系統龍頭股提出動態駕駛任務接管請求時,駕駛人應當響應該請求并立即接管車輛。
2、擴大路測范圍:(1)法規內容:市人民政府可以選擇車路協同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行政區全域開放道路測試、示范應用,探索開展商業化運營試點。在全域開放的行政區開展道路測試、示范應用的具體辦法由所在區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政策解讀:擴大路測范圍為行政區全域,具體辦法需要后續單獨制定;為算法訓練提供更多長尾場景數據,L3 技術進化有望加速。(2)完全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可以不具有人工駕駛模式和相應裝置,可以不配備駕駛人。但是,無駕駛人的完全自動駕駛智能網聯汽車只能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劃定的區域、路段行駛。政策解讀:規定測試區域可不設置現場安全員。
3、設置準入產品名錄:法規內容: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當根據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生產者的申請,將符合深圳市地方標準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目錄,并向社會公布。列入國家汽車產品目錄或者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目錄的智能網聯汽車龍頭股,并取得相關準入后,可以銷售,可以上道路行駛。違規路測、銷售的,處扣押、沒收、罰款等處罰。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可以對準入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設置使用范圍、應用場景等限制性措施。政策解讀:設置“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目錄”為準入,準許L3 級別網聯車銷售、備案升級,并可以在規定的使用范圍內使用脫手行駛功能。
4、安全角度完善上路行駛細則:法規內容:有條件自動駕駛和高度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在自動駕駛模式下行駛時,駕駛人應當處于車輛駕駛座位上,監控車輛運行狀態和周圍環境,隨時準備接管車輛。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生產者應當為車輛配置自動駕駛模式外部指示燈,智能網聯汽車在自動駕駛模式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外部指示燈,向道路上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發出明顯的安全提示。政策解讀:從安全角度出發完善了行駛細則,有條件自動駕駛下駕駛人有義務監控車輛及準備隨時接管;智能網聯汽車上路行駛時需具備明顯辨識性;為后續其他省份提供了借鑒模板。
5、發展車路協同基礎設施:法規內容:市人民政府可以選擇車路協同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行政區全域開放道路測試、示范應用,探索開展商業化運營試點。鼓勵有條件的智能網聯汽車相關企業建設道路和交通場景仿真模擬平臺,對智能網聯汽車的自動駕駛系統進行仿真測試和技術驗證。政策解讀:帶動車路協同基礎設施建設、智慧交通平臺建設加速。
6、網絡安全和數據保護備受關注:法規內容:協調網聯汽車產品、服務及其供應鏈的網絡概念股安全風險監督管理工作,建立網絡安全評估和管理機制,制定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和隱私保護方案。政策解讀:車載相關數據安全問題始終備受重視。
7、事故權責認定:有駕駛人的智能網聯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智能網聯汽車一方責任的,由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完全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在無駕駛人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智能網聯汽車一方責任的,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智能網聯汽車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可依法向生產者、銷售者請求賠償。
智能駕駛產業加速迎來標志性節點,有望實質性推動產業加速。
深圳條例為我國L3 準入及立法提供了標準和樣板,后續其他地區有望加速跟進。智能駕駛汽車市場被進一步激活,有望形成L3 功能開啟→真實駕駛數據收集→長尾場景完善→算法進化迭代→自動駕駛功能體驗改進→促進 L3 進一步推廣的正循環。目前頭部新勢力等車企已經做好城市NOA 布局,相關車型已蓄勢待發,我們預計產業將在2-3 年內完成由L2+到L3、L4 的飛躍。
投資建議:
智能駕駛產業加速,相關車路協同/軟件搭建/駕駛域控/激光雷達/高精地圖/數據概念股合規等產業鏈公司均有望受益,核心推薦中科創達、德賽西威、四維圖新,其他受益標的包括光庭信息、虹軟科技、東軟集團、道通科技、千方科技等。
風險提示
智能駕駛技術發展不及預期、相關政策推進不及預計、全球汽車芯片概念股供應緊張風險、宏觀經濟下滑風險等。
數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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