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遠期交易
債券遠期與其他金融衍生產品一樣,具有價格發現、規避風險與資產配置等功能,能夠有效提高債券市場的流動性,促進債券市場的發展。開展債券遠期交易,對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國民經濟的運作具有重要意義。債券遠期交易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和數量買賣標的債券的行為。遠期交易標的債券券種應為已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現券交易的中央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金融債券等。市場參與者進行遠期交易,應簽訂遠期交易主協議。
債券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相比,相同點在于都是約定未來某一特定時間買賣某種債券,但主要區別在于,首先,債券的期貨合約是一份標準化合同,大多數情況下是進行對沖平倉了結;而債券遠期合同則不是標準化合同,而且要進行實際券種交割。也正因為如此,可以將遠期交易看作是期貨交易的雛形。
2005年5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管理規定》,將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債券遠期交易。該規定自今年6月15日開始實施。市場各方期盼已久的遠期交易終于步入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的推出,可以有效規避風險,利于完善市場價格發現,提高市場流動性,促進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展。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分別推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結算業務規則》(征求意見稿)和《債券交易結算保證金集中保管操作細則》(征求意見稿),以規范債券遠期交易的結算業務行為。規則要求結算成員在辦理遠期交易結算業務前簽署《主協議》,并送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備案。
中國人民銀行就全國銀行間市場債券遠期交易下發專項通知,要求同業中心和中央結算公司要加強債券遠期交易市場的一線監控工作,建立、健全市場風險監測和預警指標體系,及時揭示并有效防范市場風險。
當日銀行間債券市場共發生交割1453筆,債券交割總額4811.13億元,較上日增加139.34億元,增幅2.98%。其中,質押式回購首期交割451筆,交割面額2503.64億元,較上日減少25.93億元,減幅1.03%;現券交割953筆,交割面額1991.15億元,較上日減少1.47億元,減幅0.07%。有262只債券發生了結算,較上日增加22只。各品種交割額分別為:國債58.74億元/17只,政策性銀行債715.34億元/58只,央行票據753.79億元/46只,商業銀行債23億元/6只,企業債71.6億元/31只,短期融資券125.27億元/57只,中期票據243.41億元/47只。買斷式回購首期交割31筆,交割面額145.84億元;債券遠期交易18筆,交易面額170.5億元;債券借貸沒有業務發生。
債券遠期的投機性交易不會太多,系統性風險也不會太大。盡管如此,在債券遠期交易中,機構投資者仍將面對諸種風險。
作為2005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一項重要的交易制度創新,債券遠期交易給市場帶來的激情實在太少,每月幾筆僅僅數億元的成交量,不僅約束了債市投資者的想象力,還預示著債券遠期交易創新的可能失敗。債券遠期交易的冷清表明該品種遠遠沒有實現其設計的避險功能及做空機制,但隨著未來遠期交易制度的完善和市場預期的顯著分化,債券遠期交易工具將成為機構投資者們投資管理的交易載體,其避險功能及做空機制將被市場所重視。
所謂債券遠期交易,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和數量買賣標的債券的行為。債券遠期交易正式上線是在2005年6月,但是市場一直表現冷清,在去年2月利率互換啟動后甚至還被后者分去不少風頭。
在這些遠期交易的債券類型中短期融資券占據了大半壁江山,其次為央行票據,鮮有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有市場人士指出,短期融資券之所以能夠如此搶眼,可能與一級市場發行境況不佳有關,部分短融券承銷商為了能夠保證現券平穩發行,希望與投資者簽訂遠期交易,從而保證為短融券順利找到接手方。
債券的價格由市場的供求關系所決定的。如果投資者認為某種債券的價格(即票面收益)相對其所面臨的風險來看不具有吸引力,那么該債券的發行利率必須達到投資者可以接受的水平。債券能否發得出去,到期能否及時兌付,關鍵在于債券發行人的信用狀況,投資者判斷某種企業債券是否具有投資價值,其信用級別的高低是其最重要的參考依據。其理論基礎是債券的收益應足以能補償它的邊際成本,而這個邊際成本要在經過風險調整的基礎上度量出來。而信用評級則是評價與度量發行人及其債務信用狀況的專門方法,是專業的信用評級機構在對發行債券的主體整體信用狀況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判斷發行人屆時償付債務本息的能力,進而對其違約可能性進行的綜合評價,并以簡單、直觀的符號標示為不同的信用級別。信用評級是衡量風險溢價的有效工具、控制信用風險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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