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豆期貨
1993年,鄭州商品交易所推出綠豆期貨交易,是我國第一批上市交易期貨品種之一,綠豆期貨在中國從輝煌到“安樂死”。1993年5月28日 中國鄭州商品交易所順利推出期貨交易,河南省副省長張世英在慶典議試上講話,副省長李成玉為交易所鳴鈴開市,小麥、玉米、大豆、綠豆、芝麻五個品種上市交易,當天成交標準化合約1854張,成交金額1434萬元。1995年5月23日 中國證監會發文,批準綠豆期貨合約為鄭交所上市期貨合約,小麥、玉米、花生仁、豆粕、芝麻、棉紗、425號普通硅酸水泥、5毫米無色浮法玻璃、膠合板期貨合約為試運行合約。同日,中國證監會批復鄭交所章程交易規則。 5月26日 鄭交所第一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召開,會議決定第一屆理事會至此完成使命。
11月14日 鄭交所發布公告,確定綠豆期貨合約的市場持倉總量控制線,即每個交割月份單邊20萬張。1999年1月11至13日 由于大量投機資金的進入,綠豆交易量、持倉量急劇擴大,各月份最高持倉達696180張。9905、9907合約也均創單月最高成交記錄,分別為354792、348032張。市場風險明顯加大。1月18日 經理事會緊急會議研究決定,鄭商所采取果斷措施,將風險較大的9903、9905、9907月份的所有持倉全部對沖,同時擴大價幅,將各月份合約保證金比例統一為10%,扭轉了前段市場操縱因素造成的僵持局面。
3月18日 鄭商所發出通知,自1999年3月22日起恢復綠豆期貨合約全天交易,其他品種交易時間保持不變。3月26日 鄭商所發出通知,公布調整綠豆期貨包裝的有關規定。決定自1999年8月1日起,1999年產綠豆倉單將按新規定執行;98年產綠豆期貨倉單仍按原規定執行。11月26日 鄭商所向會員單位、指定交割倉庫發出《關于調整綠豆期貨合約升貼水比例的通知》;為控制市場風險,發出(1999)第6號公告,又以中鄭商交字(1999)第66號通知各會員單位,自1991年11月29日起(11月26日結算時),對綠豆期貨品種多頭持倉1000張以上(含1000張)會員多頭持倉部分的交易保證金提高至13%。12月2日 為進一步控制綠豆期貨交易風險,鄭商所向全體會員發出通知,決定自1999年12月6日起(12月3日結算時),5、7、9月份綠豆期貨合約所有多頭持倉部分的交易保證金提高至15%。
2003年1月8日 鄭商所未收到調整綠豆期貨保證金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有關負責人表示,鄭商所目前尚未收到關于調整綠豆期貨交易保證金比例的通知。 針對近期有關鄭商所將在春節后將綠豆期貨交易保證金比例由目前的20%降低到10%,以活躍綠豆期貨交易的市場傳聞,記者昨日電話采訪了鄭商所有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稱,以前市場也曾多次有過此類傳聞,但事實上鄭商所至今未收到有關調整綠豆期貨交易保證金的文件。
業內人士指出:綠豆期貨淪為第12個“死亡”品種的主要原因,是綠豆期貨被過分炒作。自從鄭州商品交易所推出綠豆期貨合約以來,隨著綠豆期貨交易的不斷活躍,綠豆市場上也風波不斷,1999年的“1.18風波”成了歷次綠豆風波中的最高峰。綠豆退出期貨市場的主要標志就是隨著交易保證金的逐步提高,逐漸讓綠豆交易萎縮,直到退出期貨市場。
通過不斷提高交易保證金可以相對平穩地讓綠豆期貨“安樂死亡”,而不是像過去暫停某些期貨品種一樣以“不開新倉”的方式“一步到位地死亡”。這樣做可能導致的后果是,投資人完全平倉出局的時間會比較長;但是可能帶來的最大好處是,死亡過程是“安樂死”,痛苦程度相對較低,投資人的損失也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