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數期權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準·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后,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以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為標的,其價值決定于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的價值及其變化。
股票指數期權是建立在市場指數基礎上的一種派生證券;股票指數期貨則是股票投資者用來降低股票投資宏觀系統性風險的一種常用的套期手段。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準·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后,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以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為標的,其價值決定于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的價值及其變化。股指期權必須用現金交割。清算的現金額度等于指數現值與敲定價格之差與該期權的乘數之積。
股票指數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歐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權利,但這并非一項責任。股票指數期權買家需為此項權利繳付期權金,股票指數期權賣家則可收取期權金,但有責任在期權買家行使權利時,履行買入或者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義務。最早的股指期權交易是1983年3月11日由CBOE推出的,那就是S&P100指數期權交易,緊接著美洲股票交易所(AMEX)也推出了主要市場指數(MMI)期權。盡管股指期權交易是在股指期貨交易之后產生的,但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世界上股指期權的交易量已超過了股指期貨的交易量,成為股市衍生產品市場中的又一顆明星。
股票指數是股票指數期權的標的物或基礎資產,是開展股票指數。期權的重要基礎。在國外,許多股票指數期權與股票指數期貨的標的物相同,如S &P500指數期權和S&P500指數期貨均以標準普爾500種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紐約證券交易所的綜合指數期貨和相應推出的綜合指數期權等等。若能夠先在國內推出股票指數期貨之后,再推出相應的指數期權,則是完全可行的。另外,參照國外一些交易所的做法,中國還可以設計以國外股票指數為標的物的股票指數期權,這樣就可盡量避免對目前國內股票指數可能帶來的一些影響。
由于中國股票市場缺乏有效的風險規避工具,許多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如國有企業、上市公司、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金等,感到目前進入A 股市場的風險比較大,股票指數期權的推出必將激發這些機構投資者們入市的興趣,使交投更加活躍,推動整個股票市場的發展。在股票二級市場低迷的情況下,若采取包銷的方式來發行股票,證券承銷商必將面臨大的市場風險。但是,若能推出股票指數期權,將為國內證券公司提供了一種規避股票發行市場風險的工具,最終來推動中國股票一級市場的發展。
長期以來,中國B股市場一直處于低迷的狀態,B股市場的融資與再融資功能不斷弱化,A股與B股市場互相分割、相關性較小。因此,若能夠推出B 股指數期權,該期權主要對境外投資者及國內特定的機構投資者開放,以美元或港元進行交易,則一方面可以規避B股承銷商所面臨的發行市場風險;另一方面可以規避二級市場投資者因B股價格下跌而帶來較大損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