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式行權
行權是指權證持有人要求發行人按照約定時間、價格和方式履行權證約定的義務,如果你手中有100股甲股票的認購權證,行權日是8月1日。行權價格是5元。就是說,到8月1日這天,你有資格用5元/股的價格買該股票100股。如果到了這天,該股的市場價是8元,別人買100股要花800元,而你這天則可以用500元就買100股,假如當初你買入權證時每股權證0.50元,那么你一共花了550元,你當然合算了。如果你真買,這個行為就叫行權。
行權的含義及安排:中鋼吉炭派發的認沽權利,不能上市交易,投資者發出申報指令就意味著行權。其行權價為4.00 元,行權日為2007 年5 月30 日至2007 年6 月5 日的交易時間。在上述行權日,投資者每行使1 份認沽權利,就是以4.00 元的價格賣出1 股其持有的中鋼吉炭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票給中鋼吉炭控股股東中國中鋼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鋼集團”)。
行權可能遭受損失: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的交易日,中鋼吉炭股票的收盤價格為15.35 元。參照這一價格,投資者若行權1 份,所持有的1 股中鋼吉炭股票將被出售,即相當于將市價為15.35 元的股票以每股4.00 元的價格出售給中鋼集團,導致投資者每股股票直接損失11.35 元。建議不要行權,從維護公司投資者的利益出發,公司董事會特別提醒持有認沽權利的投資者應慎重行權。雖然中鋼吉炭賦予流通股股東行權的權利,但根據目前股票市價的情況,建議投資者在股價高于4 元的情況下不要行權,以免遭受損失,特別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
行權原理:對位于價內的權證而言,投資者應該選擇及時行權,否則會導致買入權證的資金全部虧損。以鋼釩GFC1為例,其行權價格為3.266元,行權比例為1.209,截至昨日收盤,攀鋼鋼釩的收盤價格為9.50元。假設攀鋼鋼釩在鋼釩GFC1行權時股價保持不變,則投資者每份權證的行權收益為7.54元,這部分收益扣除投資者買入權證的成本以及行權費用,即為投資者的凈利潤;如果投資者沒有行權,則投資者買入權證的成本即為其凈虧損。需要注意的是,鋼釩GFC1于到期時并非一定處于價內。
對于到期時的價外權證,尤其是處于深度價外的權證而言,其內在價值為零。即使投資者不行權,也已經虧損了所有本金,如果此時再選擇行權,將會使損失進一步擴大。以日照CWB1為例,截至昨日收盤,正股價格為4.10元,假設權證到期時正股維持此價格不變,則如果投資者選擇行權,每行權一份日照CWB1相當于以7.08元的成本買入2份價格僅為4.10元的日照港,投資者不僅虧損了之前買入權證的所有本金,還要再擴大虧損5.96元。
根據股票期權計劃可以購買股票的價格,一般為股票期權授予日的市場價格或該價格的折扣價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設定的計算方法約定的價格;“授予日”,也稱“授權日”,是指公司授予員工上述權利的日期;“行權”,也稱“執行”,是指員工根據股票期權計劃選擇購買股票的過程;員工行使上述權利的當日為“行權日”,也稱“購買日”。
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