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后對企業盈利和剩余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優先股和普通股的區別:優先股是相對于普通股 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于普通股。1、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獲得股息。2、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3、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債權人。
普通股 - 股東權利: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并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4)剩余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后還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后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普通股的特點如下四點:
(1) 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 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 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 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
(2) 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余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 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后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 。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 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3) 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 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 ,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棗每年一次的股 東大會,但如果不愿參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4) 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 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 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 股,而你擁有100股,占1%,現在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 那么你就有權 以低于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