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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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公司章程的比要事項: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具體哪些事項建議您查查必須計入公司章程的必要事項,看看公司法的具體要求。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的變更都需要修改公司章程,比如公司的經營范圍發生了變化,公司的議事規則、公司對管理人員的授權等等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章程修改應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 由公司董事會作出公司章程修改的決議,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 股東會對修改章程條款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 公司章程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報政府主管機關批準。如股份有限公司為注冊資本而發行新股時,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準;屬于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
4. 公司章程修改涉及需要登記事項的,報公司登記機關核準,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5. 公司章程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項的,應依法進行公告。如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須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
6. 章程修改需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記事項,須有公司法人簽章方可完成變更。修改章程范圍和主要內容:(一)章程框架。(二)宗旨。(三)業務范圍。(四)會員資格。(五)組織機構。(六)議事規則。(七)關于經費、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章程的修改程序,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和附則共四個章節未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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