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存托憑證
美國存托憑證是面向美國投資者發行并在美國證券市場交易的存托憑證, 美國存托憑證與美國存托股票區別:美國存托憑證與美國存托股票不同的是,美國存托股票的面值大多只有作抵押股票面值的幾分之一,而美國存托憑證大多以若干單位(比如10股)抵押股票充當一單位的ADRs。美國存托股票(ADS)是由希望吸引美國投資者而不必在美國市場上掛牌的股票發行公司贊助發起的。美國存托憑證(ADR)表示美國公民可以購買的外國股票的權益。ADR,是由銀行和經紀公司發起的。美國存托憑證在美國市場進行買賣,交易程序與普通美國股票相同。
美國存托憑證的優點:ADR解決了美國與國外證券交易制度、慣例、語言、外匯管理等不盡相同所造成的交易上的困難,是外國公司在美國市場上籌資的重要金融工具。同時也是美國投資者最廣泛接受的外國證券形式。美國法律為了保護國內投資者的利益,規定法人機構以及私人企業的退休基金(其資金仍來源于老百姓)不能投資美國以外的公司股票,但對于外國企業在美國發行的DR則視同美國的證券,可以投資。第一張ADR出現于1927年,是摩根銀行發行。到1961年。有150家外國公司在美國發行了美國存托憑證,1978年在美國發行的ADR達400個。 美國存托憑證可在紐約股票交易所、美國股票交易所或納斯達克交易所掛牌上市。由于80年代以來美國金融管制的放松。 ADR數量大增,到1996年底,共發行了1301個ADR,其中英國占17.4%。阿根廷占11.5%,澳大利亞和日本分別占11.4%和 11.3%。在1301個ADR中。僅426個可以在美國三大證券交易系統掛牌交易(紐約證交所、美國證交所、NASDAQ, 1996年交易量達10S億股,交易金額達341億美元。其余未上市的美國存托憑證在場外交易市場上流通。自1993年以來,我國也有公司在美國發行ADR,包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輪胎橡膠”、“氯堿化工”、“二紡機”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深深房”,上述4家公司發行的都屬一級ADR僅限于柜臺市場交易,而無籌資功能。此后,“中國華能國際”、“山東華能”則以三級美國存托憑證公升募集并在紐約證交所上市。
美國存托憑證由美國銀行發行,每份包含美國以外國家一家企業交由國外托管人托管的若干股份。該企業必須向代為發行的銀行提供財務資料。
美國存托憑證不能消除相關企業股票的貨幣及經濟風險。